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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

来源:局建管科作者:管理员时间:2017-09-14
局建管科
局属各部门(单位):
我省已进入主汛期,今年降水量较往年偏多,且降雨相对集中,防汛形势严峻,防汛任务繁重,为贯彻落实《江西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》(赣水安监字〔2016〕8号)文件精神,切实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工作,确保汛期安全生产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加强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制落实
局各部门要清醒认识汛期水利安全生产极端重要性,强化安全生产红线意识,全面贯彻落实省水利厅关于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,针对汛前水利安全生产检查发现的问题,对汛期水利安全生产工作再部署、再检查、再落实。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,严格落实"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、齐抓共管",层层抓好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。要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事故预防控制,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,有效预防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,确保水利工程安全度汛。
局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过问、亲自抓,各科室、管理段要密切配合,做好细化落实工作,在确保在建水利工程和各类水利设施安全度汛的同时,重点监测渠道水位、渠堤滑坡等对灌区渠系防汛灌溉造成的不利影响,坚持早部署、早动手、早发现、早应对,有针对性地采取预防预警措施,有效防范和应对各类自然灾害引发的水利生产安全事故。
二、切实抓好汛期水利重点领域安全生产
局各部门要明确汛期安全生产重点防范对象,突出重点,积极部署,狠抓落实,强化监管,确保各项防范措施落实到位。
(一)加强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全时段、全过程和全员安全监管。以病险水闸除险加固、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等水利建设项目为重点,督促水利施工企业认真落实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,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,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度汛方案要求安排施工,严防违章指挥、违规操作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,坚决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。加大由极端天气引发事故灾害隐患的排查力度,加强对坠落、坍塌、滑坡、淹溺、触电等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,进一步强化施工场地交通安全管理,加强办公区、宿舍区防火、用电、用气等安全管理。对停建工程要切实抓好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,落实汛期的安全值守,保证及时发现和有效的整改安全隐患,确保汛期安全。
(二)强化水利设施运行安全管理。以水工建筑物为重点,加强对渠堤的管护,严格落实主体责任,进一步明确管理责任人。要进一步完善水雨情预报预警措施,按照各项管理规范和标准要求,加大汛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力度,加强渠堤、溢洪道、启闭设备、穿堤建筑物、填方地段等重要设施、重点部位的监测和巡查,做好日常维修养护工作。灌溉枢纽、节制闸、泄洪闸、渡槽等水利设施,要严格执行有关调度运用和运行规程,严格水位和流量控制,坚决防止渠堤、闸等溃口事故的发生。各类检查排查要实行谁检查排查、谁签字、谁负责,如发生生产安全事故,倒查责任,严肃追究。
三、全面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
各基层管理段要结合自身实际、所辖地区情况,坚持突出重点、重在实效,统筹安排,立即组织开展汛期安全生产检查,与管理局汛期各项检查相结合,切实做好安全隐患整改工作,并每月按时填写《省袁管局汛期安全生产检查表》、《省袁管局基层管理段事故隐患排查登记表》;管理局将适时组织对各管理段自查整改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排查不彻底、整改不到位的单位,要坚决予以严肃处理。
四、严明防汛纪律、做好信息报送
进一步强化防汛责任,严肃值班纪律,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,绝不能有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思想,确保人员到岗到位、信息畅通,不得从事与值班无关的工作;做好防汛值班安排和安全巡查工作,严格执行调度命令,严禁擅自超设计水位运行,进一步强化汛期信息的报送,做好雨情、工情、险情、汛情的上通下达。
五、进一步加强汛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
局相关部门(单位)要加强汛期巡查监控,加强预报预警和协调联动,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预案,抓好应急救援队伍、装备物资等应急资源的落实,加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宣传和培训力度,加强应急演练,进一步提高应急管理、救援和处置能力。要进一步加强对水工建筑物、渠堤、重要机电设备以及人员密集场所各项应急准备工作的检查,健全完善应急协调联动和快速反应机制,严格执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,一旦发生事故或出现紧急情况要妥善处置并按规定及时上报。
 
 
江西省袁惠渠工程管理局
2016年4月15日